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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上半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

发表时间:2021-07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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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持续攻坚发力,空气质量实现高效


今年以来,河北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坚决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坚持方向不变、力度不减,突出准确治污、科学治污、依法治污,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,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,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。1-6月,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.85,同比下降9.7%,为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好水平。全省空气质量状况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征。


一是PM2.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。1-6月,全省PM2.5平均浓度44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2.0%,超年度目标9个百分点,高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9.1个百分点,其中,4、5、6月份,全省PM2.5平均浓度分别为35微克/立方米、30微克/立方米、28微克/立方米,连续三个月达到我国空气质量二级标准。全省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高效,除PM2.5以外,全省PM10平均浓度84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.3%;二氧化硫12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3%;二氧化氮32微克/立方米,同比持平;一氧化碳1.6毫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27.3%;臭氧161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1.5%,下降幅度分别高出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降幅4.0、14.3、4.3、19.6、9.4个百分点。


二是优良天数持续增加。今年上半年,全省共受到10次较大系统性沙尘天气过程影响,沙尘次数、沙尘强度和沙尘影响范围均创近年之较,全省沙尘天平均24天,同比增加16天,其中,超标天数16天,超标天数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5天。这意味着,受沙尘影响,全省损失优良天16天,增加重污染天5天。在这样的背景下,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,扭转了不利影响,全省优良天数达到122天,同比增加4天;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7天,同比减少2天,实现了优良天持续增加、重污染天持续减少。


三是重点城市改善明显。8个传输通道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PM2.5平均浓度均实现改善,其中传输通道城市PM2.5平均浓度为48微克/立方米,同比下降15.8%,下降幅度优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+26城市平均降幅1.8个百分点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前20名中,我省占6个,依次分别为邢台市第3名、保定市第9名、邯郸市第10名、石家庄市第12名、唐山市第13名、沧州市第19名。4个重点城市“退后十”取得积极成效,邢台、邯郸市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,石家庄、唐山市排名位次同比提升,其中,石家庄市排倒数第6名,同比提升5个位次;唐山市排倒数第7名,同比提升2个位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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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坚持综合施策,重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


(一)坚持高位推动,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。省委、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东峰书记亲自谋划、亲自审定、亲自推动《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》,明确我省进入新阶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向、目标任务。许勤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大气领导小组会议,强化指挥调度,严密安排部署,指导实施定量管控、定量执法。胡启生副省长多次专题研究,协调推动“十条措施”落实落细,坚持重点城市“退后十”工作月调度,科学分析研判,解决实际困难。省大气办印发实施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,指导4个重点城市制定实施“退后十”攻坚方案,进一步细化、量化目标任务,修订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办法,严格落实月度空气质量排名通报,强化公开约谈、区域限批、资金奖惩、责任追究,层层传导压力,对空气质量反弹、问题突出的4个设区市和23个县(市、区)政府进行公开约谈,协调推进工作落实。各市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,全力调度部署,协调推进,以时保日、以日保周、以周保月,扎实推动各项治理措施落实。


(二)坚持治本攻坚,落实十条措施。坚持综合施策、治本攻坚,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,保持力度、延伸深度、拓宽广度,全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,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。大力压减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,全省关停3家钢铁企业及其他企业高炉15座,转炉11座,燃煤机组3台,独立石灰窑19家,砖瓦窑企业51家;关停4.3米焦炉7座,退出产能210万吨,石家庄、唐山市实现4.3米焦炉清零。严格控制钢铁、电力、建材等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,承德、秦皇岛市纳入我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,其他城市大力推进“双代”改造扫尾工程,建立重点行业炉前煤质检测监管机制。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,实施重型车辆国六排放标准,达标整治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7234辆。加强工业企业深度治理,完成钢铁企业深度治理项目368个,提标改造砖瓦、石灰、耐火材料行业炉窑436台。组织开展臭氧污染“夏病冬治”,504家企业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,942家企业开展无组织治理,1574家企业实施末端提升改造,有效减少VOCS排放。强化扬尘面源污染防治,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攻坚行动,发现整改各类问题4900余个。对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全域全时段严防死守,核实处置火点3228起,同比下降54.7%。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,将全省6万余家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,实行“一厂一策”差异化管控。


(三)坚持问题导向,持续加强督察执法监管。坚持问题导向、效果导向,以铁面督察推动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落实,以铁腕执法提升企业自觉守法、主动治污意识,着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。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,向唐山、沧州、张家口、秦皇岛市反馈督察意见,指导督促制定整改方案,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3个。组织谋划对部分省直部门、省属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对石家庄、唐山、邢台、邯郸市开展“退后十”专项督察。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,组织开展2020-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、扬尘污染、涉VOCs企业帮扶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,有效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。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,对3755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核查,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在线监测问题3700余个。创新执法监管方式,充分运用在线监测数据、分表计电、远程执法、热点网格推送及其他非现场手段,开展“非现场”执法6万余次,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000多个,准确识别、准确打击环境违法问题能力明显提升。


(四)坚持协同推进,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。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,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引导、优化和倒逼作用,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。积极主动推进碳达峰行动,对全省碳排放情况开展摸底调研,科学、系统、稳妥推动碳达峰工作。科学实施分类管理,坚持“多排多限、少排少限、不排不限”原则,准确实施绩效分级,对47个行业3.6万家绩效分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。深化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,将我国和省重点项目、民生工程、战略性新兴产业、重点出口型企业、军民融合发展企业及与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和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4955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,保障正常施工和生产,严禁环保“一刀切”。着力强化帮扶指导,深入开展“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 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”主题实践活动,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干部与1.27万余家企业结成帮扶包联对象,主动为企业“送法律、送政策、送技术、送方案、送服务”,指导企业找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,帮助企业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,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环境问题。成立14个督导帮扶组,驻市开展常态化督导帮扶,指导各地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。


下一步,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紧盯重点城市“退后十”目标,强化督导帮扶,加大攻坚力度。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,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协同管控,加快大气污染重点治理项目工程进度,协同推进低效过剩产能淘汰和退城搬迁、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、重点行业企业深度减排,有力有效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落地,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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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日报:优化产业结构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,请问今年以来,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什么进展和成效?

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级巡视员高俊钊:


大家知道,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,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的长远之计、治本之策。这项工作省委、省政府已经持之以恒推进了多年。今年以来,围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坚决去、主动调、加快转”重要指示精神,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全省上下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。半年来“去调转”重点工作任务都取得了积极进展。一是持续推进传统优势产业的高端化、智能化和绿色化转型。大家知道,到去年年底,河北省六大行业去产能任务已经圆满超额完成,为了确保去掉的产能不再死灰复燃,今年上半年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厅及相关省直部门连续组织了对去产能的工作回头看,派出了多个督导检查组赴有关市督导检查,从总的结果来看,河北省没有出现已去产能死灰复燃的情况,这是减法。同时我们在钢铁、建材等高污染、高排放行业,持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,成果在逐步显现,一批A级企业正在不断地出现和增多。推进化工企业进园区的工作成果也比较明显。与此同时,围绕着提高产品的附加值,我们推进产品结构的高端化转型和工业企业的智能化转型工作,也取得了可喜的进展。二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的盲目发展。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统一部署,今年上半年,以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我省坚决遏制“两高”项目盲目发展的落实意见。对“十四五”拟投产达产“两高”项目多次组织开展摸排,建立清单台账,并且分项目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,坚决拿下不符合要求的“两高”项目。先进点和第二点都是通过“减法”来为大气污染防治作贡献的在产业结构调整上所做的工作。三是大力振兴战略性新兴产业。实施百项高技术产业化示范、百项标准创建、创新百强培育“三百”工程,这是今年以来省发改委、省科技厅、省工信厅做的一项重点工作。截至6月底,全省在建高技术产业化项目279项(统计口径为2018年以来在建项目),今年竣工验收31项;长城汽车等企事业单位共参与制修订我国标准51项,发布11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省级地方标准;在创新平台的建设上,像润泰救援应急救援装备等16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成运行,目前已经完成2020年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“双百强”企业的基础数据整理和初步筛选工作,拟于三季度发布。


总的来看,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形势下,上半年,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取得积极进展,三次产业结构持续保持了“三二一”的发展态势,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9.2%,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1.0%,这是先进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1.0%,去年年底全省19.4%,这个变化是比较大的;高端装备制造和信息智能产业增长达到两位数,分别增长18.3%和12.9%,通过半年来的努力,我们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,现代产业体系加速构建。


长城新媒体集团:邯郸市在“退后十”中采取了哪些措施,取得了哪些成效?


邯郸市大气办副主任、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刘根虎:


今年以来,邯郸市委、市政府将空气质量综合指数“退后十”当成头等大事,市委、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上手,多次督导调度,强力推进落实。上半年,邯郸市综合指数为5.23,在全国排名倒17,暂时退出全国后十名。具体工作中,我们认真落实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“十条措施”,突出抓了3个方面工作:


一是狠抓结构减排。产业结构方面,今年以来共关停3座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、8座100吨以下转炉;大力推动邯钢老区退城整合、邯郸热电厂退城搬迁;大幅减少煤矸石砖瓦窑企业数量,上半年关停51家。能源结构方面,上半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削煤106.6万吨,超过年度目标77.7%;采暖季前还将完成6.59万户双代扫尾任务,确保平原地区散煤清零。运输结构方面,全市重点企业原材料铁路运输占比已达到85%以上,燃煤电厂铁路运输占比达到95%以上。今年还计划再建成6条铁路专用线。用地结构方面,持续开展露天矿山整治,全年计划完成26处露天矿山治理,目前已完成2处,剩余24处正在施工中。


二是狠抓工业企业治理。采取在线监控、远程质控、分表计电、驻厂监管等措施,加强企业达标排放监管,确保钢铁、焦化、火电、水泥、玻璃、陶瓷等重点行业101家企业实现超低排放新常态化;砖瓦、碳素、石灰、铸造、岩棉、氧化锌等行业473家企业达到“六化”治理要求;935家涉粉状物料企业无组织排放得到控制。继续对561家重点企业执行差别化生产调控,根据“退后十”进展情况和需要,科学安排每个月的生产调控比例。开展“在线求实”专项行动,采取执法人员、技术专家、监测人员“三合一”方式开展执法检查,深挖企业隐蔽违法行为。用好“正面清单”制度,多排多限、少排少限、不排不限,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
三是狠抓督导考核。整合部门督查、行业督查、专项督查力量,成立6个“退后十”联合执法专项督查组,开展全区域、全过程、全时段督查检查,建立问题整改、案件查办、企业处罚、追责问责四个清单,跟踪盯办,督促落实。同时,严格按照《邯郸市打赢“退后十”攻坚战考核办法》,坚持每周预警、半月通报、月度检查、季度约谈,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落后的县(市、区)实施问责。


“退后十”是排名有进有退的城市竞赛,是一场“选拔性”考试,空气质量改善不进则退、进慢亦退。下一步,我市将继续聚焦“减污降碳”总要求,深入打好“退后十”攻坚战,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。相信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在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媒体的共同支持参与下,邯郸市有决心,更有信心打赢空气质量综合指数“退后十”这场硬仗,向省委、省政府交上满意答卷。谢谢大家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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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工人报:夏季是臭氧污染高发季节,如何防护、防控臭氧污染?

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副主任宋文波:


“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”是我省“十四五” 期间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之一。臭氧污染是影响我省夏季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。


臭氧是一种蓝色、有刺激性的气体,化学式是O3,跟大家熟知的氧气(O2)是同素异形体。大气层中超过90%的臭氧处于距离地面1-5万米的平流层内,平流层的臭氧层可以阻隔短波紫外线,并吸收至少90%以上的中波紫外线和50%以上的长波紫外线,从而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免受强紫外线辐射的影响,给地球生命创造了必备的安全条件;剩余约10%的臭氧处于近地层,但它并非来自直接污染排放,而是由固定源(含燃烧过程如发电、冶炼、烧烤和非燃烧过程如建材、喷涂、装修)、移动源(如机动车)和自然源(如森林植被)等排放到环境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,在适当的气象条件(如高温、低湿天气)及紫外光照射下,经过一系列光化学反应生成的,近地面臭氧是典型的二次污染物。


臭氧浓度的高低与气象要素密切相关(包括太阳辐射、温度、湿度、边界层高度等)。由于光照充分(强辐射)、高温、低湿条件有助于光化学反应的发生,造成臭氧污染,这就致使臭氧污染具有明显的季节性,晴朗少云的春末及夏秋季节(4-9月份)经常会产生臭氧污染。臭氧的生成依赖阳光,所以臭氧浓度在每天中有显著的日变化规律,一般为日间高、夜间低。清晨臭氧浓度较低,随着日照加强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氮氧化物(NOX)等前体物的反应加快,臭氧浓度逐渐升高,一般在午后14点到17点,达到一天中的较高值。之后逐渐降低,到傍晚太阳辐射减弱,臭氧浓度又恢复到较低的状态,夜间臭氧会自身分解或与空气中的还原性物质发生反应而消除,浓度降到较低。


臭氧能够刺激眼睛及呼吸系统,产生炎性细胞,导致呼吸系统局部慢性炎症,引起哮喘、呼吸道感染等呼吸系统疾病。此外,高浓度的臭氧会抑制光合作用,对农作物生长产生不良影响。


由于臭氧浓度高峰时段主要发生在夏季高温、阳光强烈的午后,因而该时段防护措施主要有:减少外出及室外活动,敏感人群外出可佩戴口罩、太阳镜等防护品,减少室内通风换气次数,开启室内空气净化设备等。此外,平时应适量增加体育锻炼,提高身体素质,增强免疫力,可适当减轻臭氧对上呼吸道的损伤。


控制臭氧污染的主要措施是控制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和氮氧化物(NOX)的排放。挥发性有机物(VOCs)的控制措施主要有:高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原辅材料的替代;降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排放强度,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园区集群整治,强化生活源污染控制(汽修喷涂、建筑喷涂、餐饮油烟、干洗等),强化机动车管控,加强油品油气管控等。氮氧化物(NOX)的控制措施主要有:降低工业企业氮氧化物(NOX)排放强度,对锅炉和炉窑低氮燃烧改造,强化机动车管控,推进新能源替代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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